
2025年全国31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评价比对报告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衡量共同富裕水平的重要标志。评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旨在对全国各行政区域进行比对,以衡量各地在关注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面所做的努力及优劣强差,从而明确努力方向。
本次报告基于2025年全国31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评价比对数据,从指数整体分布、区域差异、指数变动及增长关联等维度展开分析,客观呈现各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的特征与趋势,为研判居民收入发展状况提供参考。
一、指数整体概况
2025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为80.29,31个省份指数呈现阶梯式分布,整体差距较为明显。
排名前10的省份指数均在75以上,其中上海、北京、浙江位列前三,指数分别达149.73、148.34、124.3,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排名后10的省份指数多在65以下,贵州、云南以57.27、55.82成为指数最低的两个省份,与头部省份形成显著落差。
二、区域指数特征显著,东部省份占据绝对优势
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的区域分布与经济发展格局高度契合,东部省份成为指数高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整体处于中低位。东部省份:上海、北京稳居前两位,指数均超148,浙江、江苏、天津、福建、广东、山东依次位列3-8位,前8名中东部省份占7席,且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体现了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对居民收入的强劲支撑。
指数排名9-31位的省份以中西部、东北地区为主,其中西藏凭借75.83的指数跻身前十,成为中西部省份中的亮点;湖北、辽宁、重庆等省份指数处于70-75区间,属于中游梯队;河南、广西、黑龙江等省份指数跌至60-65区间,云南、贵州则处于末位,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中体现突出。
指数同比变动分化,部分省份呈负增长,与2024年相比,各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差度呈现正负分化,反映出不同省份收入指数的发展态势存在差异。正差度省份:占绝大多数,其中山东以12.99的指数差度成为同比提升最显著的省份,河南(12.74)、湖北(11.51)、内蒙古(11.5)紧随其后,这类省份在202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推动下,指数实现了较大幅度提升。
此外,上海、北京作为头部省份,也保持了1.11、1.24的小幅正增长,收入发展态势稳定。负差度省份:共5个,分别为西藏(-0.18)、陕西(-1.72)、宁夏(-1.68)、贵州(-4.97),其中贵州是指数同比下滑最明显的省份。这类省份虽202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仍有增长,但增速等因素导致指数较2024年有所回落,收入发展的稳定性需关注。
三、收入增长与指数关联
高增速未必带来高指数,基数影响显著。2025年各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在4.1%-7.1%之间,西藏以7.1%的增速居首,新疆(6.4%)、甘肃(6.0%)紧随其后,但这类高增速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并未进入前列,如西藏指数75.83排名第10、新疆73.93排名第14、甘肃62.73排名第25。反观上海、北京,增速仅为4.1%、4.3%,远低于全国平均5.0%的增速,却凭借极高的收入基数(2025年数值分别为91987、89090),成为指数最高的两个省份。这一现象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是决定指数高低的核心因素,增速对指数的影响相对有限,后续中小基数省份若要提升指数,需通过高增速持续扩大收入基数。
四、总结与启示核心结论
2025年全国31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区域差异显著,东部省份凭借经济优势和收入基数占据绝对领先地位;指数同比多数省份实现提升,但少数省份呈负增长;收入基数对指数的影响远大于增速,成为指数高低的关键变量。
发展启示:一是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需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居民收入基数稳步扩大,缩小与东部省份的差距;二是指数负增长的省份需梳理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优化发展策略,在保持增速中稳定指数发展;三是东部头部省份可依托现有优势,进一步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巩固指数领先地位,同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区域收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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