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泰兴市委编办 任国斌 周云

近年来,江苏省泰兴市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安排,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举措,提升改革成效,走出了一条适合县域特点和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径。

一、主要做法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构建综合执法新体系。紧紧围绕县域“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目标,在市场监管、文体旅游、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重点领域,将原先涉及的17支执法队伍整合为5支综合性执法队伍。对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劳动监察等技术性较强的领域,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保留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实现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以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以下简称为基层“三整合”改革)为契机,整合乡镇(街道)原有站所、分局的执法资源,统一组建了综合执法局,推动分散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形成了上下贯通、层级分明的综合执法管理体系。

二是坚持系统集成,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健全市乡(镇、街)村网格管理体系,将全市划分为1271个基础网格、206个专业网格,同步下移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执法人员按70%的比例下沉至网格,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建立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包括监管执法在内的信息受理、工单派发、辅助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指挥、综合执法。健全信用支撑体系,建成“信用泰兴”网,公示红黑名单,曝光黑名单企业73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联合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执法新机制。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综合执法队伍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健全鼓励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平台,建立依社会举报而启动调查的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建立监管执法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监管责任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各执法队伍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建立联合(专题)会商、首问负责、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各综合执法队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成效 (整合后执法队伍执法照片)一是精简执法队伍,变“多头分散”为“集中统一”。执法职能机构整合归并,由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任务更加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二是整合人员力量,变“单打独斗”为“组合出拳”。同一领域执法力量整合后,分类或分片设置综合执法中队,既消除了执法盲区和死角,实现无缝隙衔接,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大队集中全部力量,组成多个小组分赴全市17个乡镇(街道)进行排查和处置,有效控制和消除了非洲猪瘟对我市养殖业的影响。三是下移执法重心,变“看得见管不着”为“看得见管得着”。改革后,乡镇(街道)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问题,“看得见管不着”变“看得见管得着”。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变“粗放执法”为“精细执法”。依托“全要素网格”治理,抓早抓小,通过综合指挥平台,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推行快速处置,执法更精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行百里者半九十”,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处于探索提升阶段,改革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比如,相关领域“管”“罚”衔接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建设还相对滞后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持续放大改革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出台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破解“管”“罚”脱节、衔接机制约束力不够等问题。二是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升级,构建全域统一、上下贯通的指挥体系,促进行政执法扁平化、数字化、精细化。三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执法经费保障制度,配齐配足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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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李婉儿

责编:李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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