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举办《黄河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班


《黄河保护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从2020年11月启动,历时两年,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全票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特于2023年3月1日上午,组织举办《黄河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刘东刚博士,从立法背景和意义,重点亮点制度以及法律规定的实践应用做法等内容,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了全面分析解读,让学员从整体上对新法的内容有了系统理解和掌握。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制定《黄河保护法》,是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着力解决黄河特殊突出问题的紧迫需要,是将党中央对黄河保护的要求从政策上升到法治高度的重要工程,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满足黄河流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后续,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对《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贯,不断提高对《黄河保护法》新制度新要求的理解和认识,重点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等重点内容的学习掌握,充分运用到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当中,推动完善与新法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执法体系、监督体系,以“五个坚持”不断提升依法治河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本领,以实际行动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落实,为守护好黄河的长久安澜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百号编发)


轮值主编:韩好、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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